“EB-1A作為美國移民第一優(yōu)先級別,本身有著許多優(yōu)勢,比如不需要排期、審批時間短、辦理成本低、一人辦理全家獲得永居綠卡等。”今天小編帶您看看美國EB-1A移民常見誤區(qū)。希望對你有幫助,歡迎閱讀。
誤區(qū)1:只有像諾貝爾獎 (NobelPrize) 這種世界知名獎項得主才可申請杰出人才移民。
正解:獎項的知名度不是絕對,只要申請人證明所得獎是該專業(yè)領域中重要獎項,且足以證明申請人是該領域前10%-15%的杰出人才即可。
誤區(qū)2:如果沒有得過任何獎項就不能申請杰出人才移民。
正解:得獎與否不是杰出人才認定的唯一標準,可用EB-1A申請十項標準中的其他項作為申請文件。
誤區(qū)3:只有知名人士,如明星、杰出企業(yè)家才能成功申請。
正解:申請人可以來自科學、教育、體育、藝術及商業(yè)這五個大類,基本上各行各業(yè)都可以申請杰出人才移民。
誤區(qū)4:杰出人才申請的十項標準都必須符合才能申請EB-1A。
正解:申請人不需“十項全能”,移民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只要滿足十項標準中的三項以上即可申請。
誤區(qū)5:由雇主提出申請才有機會通過杰出人才移民審查。
正解:申請人以個人名義直接申請即可,無需任何雇主申請。
誤區(qū)6:沒有美國工作offer,不易申請通過杰出人才移民審查。
正解:杰出人士移民不需要“工作offer”,自己就可以為自己申請。
誤區(qū)7:在美國境外申請杰出人才移民將使困難度大增。
正解:美國移民局 (USCIS) 審核重點在于申請人是否為優(yōu)秀人才,跟居住地、境內(nèi)申請或是境外申請都無關。
誤區(qū)8:杰出人才移民申請失敗將留下記錄影響未來移民申請。
正解:美國移民局 (USCIS) 采個案審查,依申請案內(nèi)容而定。法規(guī)也沒有禁止重覆申請。只要申請人沒有蓄意提供假材料欺騙移民官,申請人在失敗后仍可重新申請。